研究生自习室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1-10-20 来源:
1. 自习室内座位以学年为单位,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 自习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学习。
3. 禁止在自习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
4. 在自习室内不得以各种理由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5. 上班时间,自习室内不准看电影、打游戏等。
6. 不得自行将钥匙复制予他人使用,研究生需于毕业前缴回。
7. 自习室内仅作为学习使用,不得在内留宿或做其他用途。
8. 为了确保自习室用电安全,严禁使用除电脑外的其他电器,如电饭锅、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
9. 严禁在自习室内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10. 自习室内研究生应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离开自习室要关好门窗、上好锁,随身携带钥匙,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
11. 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自习室使用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使用人,办公室对其劝诫整改;若其拒绝整改,办公室有权终止其继续使用自习室并将其物品转移及保管。
12. 对于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办公室有权终止其继续使用自习室并将其物品转移及保管。
13.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于公布之日起执行。
油气中心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