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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科学院检验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9-28   来源:

  院属有关单位所级中心及检验检测实验室: 

  为了保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验证和提升所级中心及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的要求,中国科学院拟开展2020年实验室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 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并具有本通知所列项目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必须参加,本年度已参加过国家认监委或其它机构组织的同参数/类别能力验证项目的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向评审组上报参加能力验证项目证明材料后,可不参加本次比对活动。 

  2为了提高研究所所级中心检测水平,验证所级中心在仪器共享网中提供检测数据的可靠性,本次比对活动欢迎在仪器共享网提供相应检测能力的所级中心自愿报名参加参加比对活动与否将与所级中心运行补助和评估挂钩。 

  二、比对项目 

  1热重法测定未知物的热分解百分比。 

  (项目承担单位:中国科技大学理化科学实验中心) 

  2有机质稳定碳同位素测定。 

  (项目承担单位: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地球化学分析测试中心) 

  三、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能力验证提供者)应当高度重视所承担的能力验证项目,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实验室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项目按时、可靠实施; 

  2、参加实验室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计划的检验检测实验室应当正确认识和理解能力验证活动的本质,按照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如实报送检验检测结果,不得串通或私下比对数据; 

  3、参加者初测结果可疑或离群的,可在整改后报名参加补测;参加者补测后结果仍可疑或离群的,应当主动采取整改和验证措施。 

  四、能力验证费用 

  本次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活动不收取费用。 

  五、能力验证结果的备案与公布 

  国家计量认证中国科学院评审组将根据两个项目的报名参与情况,上报国家认证认可督管理员会备案。在所有项目验收完毕后,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向取得满意结果的机构颁发实验室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项目满意结果证书。 

  取得实验室能力验证满意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在2021年度接受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根据情况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对于首次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计入其参加能力验证记录。 

  各有关单位在中科院实验室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计划实施当中遇到问题,可随时与国家计量认证中国科学院评审组联系。 

  联系人:喻力弘,申孟芝 

  联系邮箱:cma@cashq.ac.cn 

  六、其它 

  参加实验室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的实验室请将回执盖章扫描件于1010日之前发至cma@cashq.ac.cn。各实验室在接到样品后的10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原件)及原始记录(复印件)寄回各项目承担单位。 

  国家计量认证中国科学院评审组 

      20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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