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5年度获批基金项目资助计划书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8-24 来源:科技处
2015年度获批基金项目资助计划书的填报工作现已开始,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撰写计划书。
注意事项如下:
1.对于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明确要求调整研究内容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资金预算表: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目所列金额与申请书相比不得调增;间接费用及项目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
3.有合作单位的项目,请务必在“预算说明书”中明确合作单位的任务分工、负责人,承担资金额(直接费、间接费请分别说明)。待计划书批准后,以此为依据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4.计划书填写完毕后,在系统中直接提交,科技处审核并提交基金委。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计划书》一式两份(建议双面打印)提交科技处。
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18时。
提交计划书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并时刻关注系统中基金委对计划书的审核情况。
填报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科技处宋芳萍联系(4960801)。
科技处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