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通知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的通知。现将有关基金申请事项通告如下:
1、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别项目的管理办法等文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特别注意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请,避免超项被初筛。
2、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中心科技处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申请书撰写时,请登陆ISIS系统下载“撰写提纲”,并严格按照要求撰写申请书(不得删除系统已生成的撰写提纲)。
4、经费申请表中的“备注”栏须简明扼要地填写计算依据;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进行详细说明,如有合作单位,应对外拨资金进行说明(预算一定要做得合理可行)。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中所列资助强度为两部分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及总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各预算科目不再设定比例限制。
5、2015年度地学部的面上基金资助强度范围为60万-150万元/项,重点项目平均资助强度350万/项(强度范围为300万 -500万元/项),青年基金的平均资助强度为25万元/项。建议以此为基数进行申请。
6、2015年度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需在每份申请书后提供单位纸质书面承诺。请下载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并将姓名、申请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填好,打印一式两份盖章,之后将扫描版上传至附件,纸质版随申请书报送。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提交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附件等。
8、申请书的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17日18:00,过期不候。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均须亲笔签字(尽量双面打印,一律左侧上下两颗订书钉装订)。
申请过程中若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中心科技处或直接联系国家基金委,联系方式如下:
(1)中心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芳萍
电 话:0931-4960801;13109302194
E-mail:ligwen@lzb.ac.cn
(2)国家基金委联系方式: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010-62317474
2)各项目类型咨询
-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8623,010-62325562
-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7015,010-62328484
-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科技处
2015年1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