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科技人员:
根据《中科院兰州分院关于2014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科兰发人字〔2014〕8号)文件精神,现就中心2014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申报内容等参见《中科院兰州分院关于2014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科兰发人字〔2014〕8号)。
二、申报时间
1.申请者请于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下班前将申请类别(分为联合、一般、西部博士)、申请题目报科技处宋芳萍同志处,逾期不再受理。
2.7月25日中心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审,确定评审结果后报兰州分院,并参加8月22日的评审答辩。
三、需了解“西部之光”计划有关政策的,请在中科院人事教育局网(http://www.pe.cas.cn/-办事指南-人才处-“西部之光”操作指南)中查询。有关表格请从操作指南中下载。
科技处 人教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