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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
发表日期: 2009-02-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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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规定,中心自2009年3月2日—3月18日开始受理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者在撰写申请书之前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别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须使用200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经费申请表中的“备注(计算依据与说明)”一栏不能为空,须简明扼要地填写计算依据;报告正文中的“经费申请说明”不能省略,应该在此详细阐述经费申请表中各科目的计算依据并给出必要的说明。请注意面上项目与重点、重大及专项项目的劳务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的最高支出比例不同。

 

三、我处从3月2日开始受理申请书审核工作,请“检查保护”后打印2份申请书提交到我处,经我处审核无误之后再提交正式的申请书。我处受理申请书审核的截止时间为3月15日,过期不候。确有不便难以按时提交的请提前与我处沟通。

 

四、提交正式申请书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盖章由我处统一办理),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版本号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1.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及其它未做特殊说明的专项,须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一律左侧装订)及相同版本电子申请书。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须提交一式三份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其中两份包括附件材料)及相同版本号的电子申请书。

 

3.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多年期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同时须提交英文版申请书)。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请仔细阅读2009年度项目指南中的“限项规定”,并严格按照基金委的“限项规定”进行申请,避免超项被初筛。

 

2、按照最近几年基金资助强度的增长趋势分析,2009年度的面上基金资助强度将继续增大。青年基金的平均资助强度为20万元,建议以此为基数进行申请(最多不超过22万元,以免获批后预算调整过大)。

 

3、一般情况下,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重点项目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

 

4、申请回避同行专家的操作办法:申请者可提出不宜评议本项目的专家名单(姓名与单位,不得超过3人),装入信封钉在申请书原件上。若对去年某位评议专家的评议意见提出质疑并要求回避的,请将此专家的评议意见抄上并明确提出回避申请。

 

5、如果发生已填写申请书文件无法成功进行“检查保护”或部分内容无法填入等异常情况,请您将异常情况的说明连同该申请书电子版一起发到以下电子邮箱:support@nsfc.gov.cn,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将为您提供修复支持服务。信息中心的热线服务电话:(010)62317474。

 

中心基金申请事务联系办法:

联系人:宋芳萍

电 话:4960801

E-mail:ligweb@lzb..ac.cn

                                      科研计划处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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