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集中接收工作,自2008年2月20日开始,2月29日16时截止。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工作,自2008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过时恕不接收。
2.2008年度集中接收工作依然采用“一站式”服务模式,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此期间设立集中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中规定的项目申请和结题材料。2月20日-3月16日接收地点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大楼216房间;3月17日-20日在集中接收大厅办公。法定假日不办公。
3.为提高工作效率,集中接收工作组将与2007年度申请项目数量在400项以上的单位提前预约时间。
4.在确认结题报告和上传电子申请书之后,请各单位登录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查阅并分别打印系统生成的结题项目清单与申请项目清单,分别下载相应的单位公函模板,对照清单填写并加盖公章。
5.报送结题的材料包括:各项目结题报告、单位公函、项目清单、经费决算汇总表;报送申请的材料包括:各项目申请书(纸质)、单位公函、项目清单;需要增补的材料要求同上。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
6.集中接收工作组对以邮寄方式报送的结题材料进行核查,对规定时间截止之前报送的结题材料给予一次补正的机会,由接收工作组负责联系。对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结题材料的项目负责人,按照逾期结题处理。
7.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4月30日公布集中接收项目申请的受理结果。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材料不予退回,申请者如有异议,须于5月15日前提出复审要求,过期不予受理。
集中接收期间咨询电话:
接收服务电话:010-62311188-8516;010-62326949
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集中接收工作组
200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