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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研究院(本部)关于2016年度“青年人才成长基金”立项及中期检查、结题评估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8-01   来源:

院属本部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院长办公会就2016年度“青年人才成长基金”立项及中期检查、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年人才成长基金相关管理规定 

  1.青年基金项目由符合条件的个人,以团队协调人和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实行学术指导制,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指导老师参与研究。申请人与项目组成员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思路、方案和前景。团队成员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核心成员之间优势互补,有良好的协作基础。 

  2.申请人为我院201471日后聘用科研或支撑岗位(已转正定岗)的在编人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 

  3.申请项目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合理可行,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具备能够满足研究工作的基础条件。基金积极支持交叉学科、鼓励原始创新。 

  4.基金项目资助博士项目10万元、硕士项目5万元,执行期2年。资助率不超过70% 

  5.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评估,并进行动态经费管理和滚动支持。对执行不力或违约的项目,视情况进行约谈、中止项目、追究违约责任。 

  6.项目经费不提管理费,不得列支人员费用、出国费用、仪器设备费、招待费。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除应付款外,收回结余。 

  二、2016年度立项评审工作安排 

  符合青年人才成长基金资助条件的人员,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纸质件13份及电子版、申请报告PPT5分钟,内容包括立项依据、已有基础、研究方案、目标和预期成果等),于2016816日前提交至人力资源处6#907房间。 

  826日前组织项目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结果中符合“西部之光青年学者B类项目资助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取原寒旱所前8名、原油气中心前2名、原情报中心第1名改为推荐申报“西部之光青年学者B类项目”,不再受本项目资助。 

  本项目获批后,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书》及相关协议。 

  联 系 人:王向东   

  联系电话:4967650    电子邮箱:wangxd@lzb.ac.cn 

  三、2016年度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项目负责人于2016816日前,提交《项目进展报告》一式3份及电子版、汇报PPT5分钟)至人力资源处6#909房间。 

  826日前组织项目检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检查结果,对进展良好、需予以追加支持的项目追加支持,对执行不力的项目削减经费。 

  联 系 人:穆   

  联系电话:4967519    电子邮箱:muchao@lzb.ac.cn 

  四、2016年度结题评估工作安排 

  项目负责人于2016816日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一式3份及电子版、汇报PPT5分钟)至人力资源处6#909房间。 

  826日前组织项目评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执行良好、需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提供后续支持,对执行不力的项目削减经费。 

  联 系 人:陈红莲 

  联系电话:4967519   电子邮箱:hlchen@lzb.ac.cn  

    

    

                                                人力资源处 

                                               201681 

    

  附件: 

  1.西北研究院青年人才成长基金项目申请书 

  2. 西北研究院青年人才成长基金项目进展报告 

  3. 西北研究院青年人才成长基金项目总结报告 

  4. 西北研究院青年人才成长基金项目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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