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研究院(本部)关于2016年度“青年人才成长基金”立项及中期检查、结题评估的通知
院属本部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院长办公会就2016年度“青年人才成长基金”立项及中期检查、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年人才成长基金相关管理规定
1.青年基金项目由符合条件的个人,以团队协调人和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实行学术指导制,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指导老师参与研究。申请人与项目组成员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思路、方案和前景。团队成员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核心成员之间优势互补,有良好的协作基础。
2.申请人为我院2014年7月1日后聘用科研或支撑岗位(已转正定岗)的在编人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
3.申请项目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合理可行,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具备能够满足研究工作的基础条件。基金积极支持交叉学科、鼓励原始创新。
4.基金项目资助博士项目10万元、硕士项目5万元,执行期2年。资助率不超过70%。
5.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评估,并进行动态经费管理和滚动支持。对执行不力或违约的项目,视情况进行约谈、中止项目、追究违约责任。
6.项目经费不提管理费,不得列支人员费用、出国费用、仪器设备费、招待费。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除应付款外,收回结余。
二、2016年度立项评审工作安排
符合青年人才成长基金资助条件的人员,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纸质件1式3份及电子版、申请报告PPT(5分钟,内容包括立项依据、已有基础、研究方案、目标和预期成果等),于2016年8月16日前提交至人力资源处6#907房间。
8月26日前组织项目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结果中符合“西部之光青年学者B类项目资助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取原寒旱所前8名、原油气中心前2名、原情报中心第1名改为推荐申报“西部之光青年学者B类项目”,不再受本项目资助。
本项目获批后,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书》及相关协议。
联 系 人:王向东
联系电话:4967650 电子邮箱:wangxd@lzb.ac.cn
三、2016年度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8月16日前,提交《项目进展报告》一式3份及电子版、汇报PPT(5分钟)至人力资源处6#909房间。
8月26日前组织项目检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检查结果,对进展良好、需予以追加支持的项目追加支持,对执行不力的项目削减经费。
联 系 人:穆 超
联系电话:4967519 电子邮箱:muchao@lzb.ac.cn
四、2016年度结题评估工作安排
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8月16日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一式3份及电子版、汇报PPT(5分钟)至人力资源处6#909房间。
8月26日前组织项目评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执行良好、需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提供后续支持,对执行不力的项目削减经费。
联 系 人:陈红莲
联系电话:4967519 电子邮箱:hlchen@lzb.ac.cn
人力资源处
2016年8月1日
附件:
1.西北研究院青年人才成长基金项目申请书
2. 西北研究院青年人才成长基金项目进展报告
3. 西北研究院青年人才成长基金项目总结报告
4. 西北研究院青年人才成长基金项目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