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职能部门负责人招聘通知
根据2016年6月24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简称“西北研究院”)本部(兰州)管理机构设8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科研管理处、人力资源处、计划财务处、监察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和研究生部,现面向西北研究院内公开招聘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职能和部门负责人任职条件如下:
一、各部门职能
1.办公室
承担西北研究院日常行政工作重要事项的协调组织、督促和落实;负责院内各类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反馈;负责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全院职工大会等行政会议的会务工作(包括会议组织、记录与纪要办理等);负责收文拟办、发文和西北研究院印鉴管理;负责西北研究院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电文等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负责全院宣传、安全保卫、保密、收发、计划生育、公务用车等工作的协调组织;负责机要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电话、网络、ARP系统的运维工作;负责行政工作公务接待和对外联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党委办公室
作为党委日常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党务组织、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组织落实党委决定和工作计划,开展党建和创新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党委日常工作中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落实;负责党委会议、中心组学习、院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等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包括会议组织、记录与纪要办理等);负责党代会、职代会工作的协调组织;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工作的协调组织;负责党委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党委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电文等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党务信息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科研管理处
组织制定西北研究院科研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协助院领导做好科技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成果、外事、院地合作、科研绩效等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支撑服务;负责实验室、野外台站、技术支撑部门等运行与监管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组织国内、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谈判及监督实施;负责与院外有关项目管理机构的协调与联络;负责西北研究院综合统计、科研信息统计工作;为院学术委员会做好服务支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人力资源处
组织制定西北研究院人力资源规划,协助院领导抓好中层干部的培养选拔与任用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各类人才的稳定、吸引及培养工作。负责各类人才计划、人才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负责岗位管理与人力资源配置、绩效考核与激励、薪酬福利、社会保险、人事组织关系管理等工作;负责公派留学人员、科技副职人员的选派及日常管理;负责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博士后、高级访问学者、客座研究人员及非在编项目聘用人员管理;负责起草有关干部管理与监督和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的统计工作;负责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计划财务处
组织制定与实施西北研究院长短期财务工作计划、资金配置计划,负责西北研究院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参与西北研究院资金筹集、运用、分配、偿还等管理工作,对资金的运作进行分析,向院领导提供财务决策数据和相关财务信息;负责院控资金预算拟订、管理监督各类资金预算执行实施,提出经费管理意见和建议;负责财务规章制度、管理流程的拟定和修订,落实规章制度及政策的执行;参与经济合同的管理,参与经营、投资项目论证,审定其资金预算合理性和经济政策合规性,从财务角度监督各项经济业务合同、经营投资项目的实施与执行;负责西北研究院会计核算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监察审计处
同时作为院纪委的日常工作职能部门,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和信访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督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责任,主要工作包括对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以及落实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反腐倡廉与科研道德宣传教育;协调推进反腐倡廉重点领域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实施对研究院及下属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投资控股企业的审计监督;开展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制度;负责受理检举、来信来访及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国有资产管理处
组织制定西北研究院国有资产管理规划,承担国有资产配置、基本建设、仪器设备采购与管理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处置和核销、仪器设备和野外用车的招标、采购验收与管理工作;负责西北研究院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计划、招标工作,建安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建设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和归档工作;负责基建修缮项目的申报、实施方案、招标、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升值工作;负责后勤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研究生部
负责西北研究院的研究生教育和导师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研究生招生、培养及学位授予的制度与办法;做好学位授权点的申请和评估检查工作;负责研究生政治思想工作;负责研究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人岗位设置
办公室主任 1人,副主任 2人;
党委办公室主任 1人,副主任 1人;
科研管理处处长 1人,副处长2-3人;
人力资源处处长 1人,副处长2人;
计划财务处处长 1人,副处长1人;
监察审计处处长 1人;
国有资产处处长 1人,副处长1人;
研究生部主任 1人。
三、任职条件
所有应聘人均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干部选拔聘用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科发党字〔2010〕28号)文件要求。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系统掌握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5.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应具有下一级岗位任职经历。担任党政管理部门处长的,应在副处长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担任党政管理部门副处长的,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7. 年龄55岁以下(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相关岗位应聘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监审处、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必须为中共党员。人力资源处处长应具有4年以上管理或2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副处长应具有2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2.科研管理处处长应具有西北研究院主学科专业博士学位和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副处长应具有西北研究院主学科专业博士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本单位的科研方向。
3.计划财务处处长应具有4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副处长应具有2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通过竞聘上岗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承担和参加科研项目。
四、岗位待遇
通过竞聘上岗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按西北研究院薪酬体系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五、申请人报名
报名地点:原寒旱所科研6号楼9楼0909房间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5日-6月30日上午12:00。
报名受理人:李昕,杨倩 联系电话: 4967638,4967622
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由本人填写的应聘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 本人以往工作成就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招聘实施程序
1.此次招聘采用竞聘上岗方式,由西北研究院制订招聘方案并发布招聘通知,招聘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需在岗位竞聘会议上做竞聘上岗报告,并进行答辩。评审委员对申请人进行评议投票,达到三分之二赞成聘用票数者为初选候选人。
2.院党委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初选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分院分党组向院人事局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3.民主测评和考察报告报院党委和院长办公会议,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对各岗位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将公示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人员,由西北研究院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应聘申请人竞聘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3个方面:①以往工作经历;②对竞聘岗位的认识;③对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重点报告部分)。报告时间每人10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
2.岗位竞聘会议时间为2016年7月1日(星期五)上午8:30,地点在原寒旱所科研6号楼9楼会议室。
3.申请人报告顺序按申请岗位及姓氏笔划排列。
4.申请人须提前到达会议场地,如届时未到按自行放弃办理。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
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