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更新时间:2016-03-30 来源:综合处
各研究室、各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班,其余公休与上班时间不变。
节假日期间,请各研究室、职能部门做好安全工作。若遇突发事件,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确保节日安全。
各研究室、各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班,其余公休与上班时间不变。
节假日期间,请各研究室、职能部门做好安全工作。若遇突发事件,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确保节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