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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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2-02   来源:人事教育处

各研究室、各职能部门: 

  现在开始申报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通知,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123118:00,请有计划出访的老师填写申请表发送至邮箱gaoshan@lzb.ac.cn 

  二、注意事项 

  根据2015年《院属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分类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以下科研任务的因公出国,不计入本单位和个人年度出国批次限量管理范围 

  1.从事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科研项目的人员(必须在项目书或课题任务中列明,含退休返聘人员),出国执行该项目书或课题任务书中明确列出的国际科研合作与交流任务; 

  2.出席重要国际科技类学术会议并担任大会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理事、分会主席、做会议特邀报告、大会报告或分会报告; 

  3.执行中外政府间(国家级)双(多)边科技合作协议的科研人员,出国执行协议规定的国际科研交流与合作任务。 

  4.在科技类国际组织中任职或兼职,出国执行与其在国际组织中的职务相对应的任务。 

  5.从事外方提供全额资助且外方背景可靠、不损害我方利益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任务。 

  如果有执行以上五类出访任务的老师请务必在申请表的“分类管理团组类型”中选择正确的所属类型。不直接参与上述五类任务的科研人员,以及非专程出国执行上述任务的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仍按现行的外事管理规定的要求,实行限量管理。出席国际会议或从事实验观测勘探采集合作研究等科研活动团组的人数和在外停留时间,可根据任务实际需要申报。 

  各位老师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 

  人事教育处  高山496091313893693539 

    

  附件:2016年度出访计划表 

    

                                                            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人事教育处 

                                                                    20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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