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室、职能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科发人教字〔2012〕146号)及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聘用任职条件暂行规定,现就2015年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正高级:按照《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聘用任职条件暂行规定》(质球兰字〔2014〕12号)及《关于对<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聘用任职条件暂行规定>补充说明的通知》(质球兰字〔2015〕54号)执行。
(二)副高级:按照《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聘用任职条件暂行规定》(质球兰字〔2014〕13号)执行。
(三)中级:按照《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聘用任职条件暂行规定》(质球兰字〔2014〕14号)和《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财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规定》(质球兰字〔2014〕78号)执行。
任职年限及其它任职条件,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12〕146号)规定。
二、应聘程序
第一阶段(个人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27日,提交的应聘材料包括:
1.《科技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2份);
2.《科技岗位晋升审批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2份);
3.《任现岗位以来相关材料明细表》(附件3,双面打印一式2份);
4.《应聘人员情况明细表》(附件4,只提交电子版);
5.论文目录及首页复印件一式2份;
6.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第二阶段(资格审核与资格答辩):人事教育处和科技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正高级岗位晋升聘用任职条件者参加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的资格答辩,报告1-2项独立完成重要研究成果和背景、进展以及在国内外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每人报告时间15分钟,质疑10分钟。答辩时间拟定于12月1日至4日。
第三阶段(竞聘答辩):通过资格答辩的正高级岗位应聘者,需参加地质地球所的候选人竞聘答辩,报告1-2项独立完成重要研究成果和背景、进展以及在国内外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每人报告时间15分钟,质疑10分钟。答辩时间拟定于12月14日至17日。
通过资格审核的副高级及以下人员,参加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组织的岗位竞聘答辩。答辩报告的要点包括任现岗位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重点介绍1-2项独立完成的科研工作)、未来五年的工作设想(重点介绍拟研究的科学问题、预期成果或阶段性目标等),每人报告时间15分钟,质疑10分钟。竞聘答辩时间拟定于12月1日至4日。
第四阶段(岗位答辩):通过地质地球所竞聘答辩的正高级岗位候选人,参加地质地球所聘用委员会的岗位答辩。岗位答辩时间暂定于12月21~26日,具体事宜由地质地球所人事处另行通知。
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 人事教育处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