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关于2015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室、测试部:
根据《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关于2015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科兰发人字〔2015〕15号)文件精神,现就中心2015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新的“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项目分为“西部引进人才”和“西部青年学者”,其中“西部青年学者”又分为A类和B类。(详见附件:《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管理办法》)。
(一)“西部引进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西部引进人才”应为院外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突出,并符合用人单位相关岗位的聘用条件,年富力强(原则上能够任满3个聘期),须在通过审批后6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已经到院内单位工作的,须是2015年1月1日以后从院外引进的优秀人才。引进人才应与研究所“一三五”规划相结合,并符合研究所学科布局和发展方向。
(二)“西部青年学者”项目申报条件:
1.“西部青年学者”A类(院内)为用人单位正式职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者,研究项目应符合研究所“一三五”规划的重要方向,入选者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西部青年学者”B类项目,重点支持优秀博士毕业生到西部地区研究所工作;入选者应为2014年7月1日以后进入兰州、西宁地区中科院所属单位工作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入选者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材料
1.“西部引进人才”申请人需填写《中国科学院“西部引进人才”申请表》(A4纸张并含电子版)一式2份、《2015年度“西部引进人才”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2.“西部青年学者”A类申请人需填写《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学者”申请表》(A4纸张并含电子版)一式2份、《2015年兰州片“西部之光”项目评审简表》(A3纸质及电子版)一式2份。
3.“西部青年学者”B类申请人需填写《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学者”申请表》(A4纸张并含电子版)一式2份。
三、时间安排
1.申请者请于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下午6:00前将申请材料报人事教育处,逾期不再受理。
2.中心初步定于8月17日—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答辩。
3.通过中心评审答辩的“西部青年学者”A类项目须参加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兰州分院组织的评审答辩。
4.“西部青年学者”项目(A类和B类)申请人报告答辩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其中报告10分钟,答辩5分钟)。
四、其他
1.如需进一步了解“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有关政策,请在中科院人事局网(http://www.pe.cas.cn/-政策规章-人才处-区域人才计划)中查询。
2.联系人:高山
电话:0931-4960912
E-mail:gaoshan@lzb.ac.cn
人事教育处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