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各职能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12〕146号)、《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管理服务岗位职员职级聘任实施办法》(质球兰字〔2014〕77号)、《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财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规定》(质球兰字〔2014〕78号)有关规定,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14年度管理服务岗位职员职级及财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数设置和基本条件
(一)职数设置
根据我中心职员现状与中科院文件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要求,本次五级职员职数不超过1个;六级职员职数不超过2个;七级职员及以下岗位按比例总量控制;财会专业技术职务不设职数限制。职员职级和财会专业技术职务均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任。
(二)基本条件
职员职级按照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12〕146号)、《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管理服务岗位职员职级聘任实施办法》(质球兰字〔2014〕77号)规定执行。
财会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财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规定》(质球兰字〔2014〕78号)执行。
二、人员范围
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管理服务部门正式聘用的在岗人员。
三、评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应聘者在2014年12月26日18:00前向人事教育处提交下列材料:
1.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包括《职务职级应聘登记表》(附件1)、《职务职级聘任审核表》(附件2)、《职员职级与专业技术职务选择申请表》(附件3),以及学历学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应聘材料。表格(附件1、附件2、附件3)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勿装订,签字笔签名,内容精炼勿超页填写。
2.电子版材料:所有纸质版材料对应的电子文档,以及《应聘人员情况明细表》(附件4)。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命名规则为:张三-《XXX表》、张三-应聘材料名称;请发至gaoshan@lzb.ac.cn邮箱。
(二)资格审查。人事教育处和应聘人所在部门分别对应聘人任职年限、学位学历、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核。
(三)应聘答辩。中心成立管理服务部门职务职级聘任委员会。应聘人在聘任委员会会议上做答辩报告,每人报告10分钟,答疑5分钟。报告主要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任现职务职级以来主要工作业绩、未来工作设想。聘任委员会在听取报告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获三分之二(含)以上赞成票的为拟聘任人员。答辩时间初步定于12月29日。
(四)结果公示。拟聘任人员相关材料在中心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发文聘任。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任人员,经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发文聘任。
四、待遇
从发文聘任的下一个月起兑现国家规定的相应职务职级待遇,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不变,仍按管理服务部门上岗聘用的标准执行。
五、其他
(一)管理服务岗位现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由科技岗位转聘至管理服务岗位的、实验室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须在2014年一次性选择职员职级或专业技术职务,选择之后不再变更。
(二)对于非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需要标明学历属性;对于档案中没有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全的,只有提供并补齐相关证明材料,方可认定其学历学位。
六、本通知解释权在中心主任办公会。
中科院地质地球所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