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各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临时用工管理规定》的通知(质球兰字〔2013〕13号)文件要求,现就2015年临时用工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确有临时用工需求的部门和课题(岗位),于2014年12月12日18:00以前向人事教育处提交《临时用工聘用申报表》(附件1)和《临时聘用人员简历表》(附件2),同时提供拟聘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张、本人户口本页及户主户口本页复印件各1份,过期不再受理。
二、《临时用工计划申报表》须经主管本部门的中心领导审批,并经科技处和资产财务处审核签字后提交。
三、临时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将组织聘用负责人答辩,答辩时间及其它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临时用工聘用申报表。
2.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临时用工人员简历表。
人事教育处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