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各职能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和中科院人事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现将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高级研究学者200人;访问学者(含博士后)3000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具体条件详见《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网址为:
http://www.csc.edu.cn/Chuguo/43988dd354584badbeb2faf380d99859.shtml
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专栏,网址为:
http://www.csc.edu.cn/Chuguo/aa83f7198a82419499386d43a0afbb29.shtml
二、申请流程
1.准备工作:2014年1月5日前,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积极进行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网址为:
(http://www.csc.edu.cn/Chuguo/dfd887f6afd541af87c3de46f104bbbe.shtml)。
2.申报工作:申请人网上报名,报送材料到人事教育处。申请人在1月5日-1月8日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须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照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协议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3.报送时间: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纸质版1份、《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汇总表》电子版1份。1月8日前报送人教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重要说明
2015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提前至1月,3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为1年,即至2016年3月(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3月31日)。中科院规定自2015年起,凡有公派留学意愿、拟申请中科院公派留学计划中“青年访问学者项目”或“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的申请人,均需首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2015年度中科院院公派留学各类项目评审中,国家公派留学相关项目的评审意见将作为重要参考。
附件:1.院人事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2.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申报人员汇总表
人事教育处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