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各职能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局通知,自2015年度开始,院级公派留学项目申报流程将进行重大调整,具体如下:
1、青年访问学者项目、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申请人须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此为申请院公派留学项目的必要条件,同时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评审意见将作为院公派留学项目评审重要参考;
2、申请院公派留学项目时须提交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书复印件及申请代码等,否则院人事局不予受理;
3、院人事局将加大青年科技人才派出力度,自2015年度开始院公派留学指标将有大幅增加;
4、院公派留学选派标准将逐渐与国家公派留学选派标准趋同,院公派留学人员外语要求将参照国家公派留学相关项目的外语水平要求;
5、公派留学获批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派出,院人事局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延期派出及提前回国等变更留学计划的申请;
6、申报公派留学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信/函。
在索取正式邀请信/函时,有些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需要提供资助证明的,请与中科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联系。在联系中科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时,请将您的姓名、联系电话、拟留学的国别、留学时间、学习内容、需要资助金额等内容传真至中科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
中科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联系人:夏洁、宋琦,联系电话:010-68597807、68597809,传真:010-68597805。
请有意申请国家和院公派留学的人员充分重视,提前准备,确保申请顺利。国家公派申报时间和流程可参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国家公派留学申报时间大约为每年1月份,院公派留学申报时间大约为每年3月份。关于2015年度公派留学项目的详细申报安排,我处届时将转发院相关通知,具体信息也可登录http://www.pe.cas.cn 查询。
2014年10月15日
人事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