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科技人员: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局2013年8月30日印发《关于做好2009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终期评估及201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科发人函字〔2013〕31号)和《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07〕27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201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申报内容等参见《中科院兰州分院关于201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时间
1. 申请者请于2013年9月10日(星期二)下班前将申请类别(分为联合、一般、西部博士)、申请题目报科技处宋芳萍同志处,逾期不再受理。
2. 初步定于9月13日中心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审,确定评审结果后报兰州分院,并参加9月26日的评审答辩。
三、需了解“西部之光”计划有关政策的,请在中科院人事教育局网(http://www.pe.cas.cn/-办事指南-人才处-“西部之光”操作指南)中查询。有关表格请从操作指南中下载。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