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科技人员: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做好2008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终期评估及2012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现就中心2012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申报内容等参见《中科院兰州分院关于2012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时间
1. 申请者请于2012年9月7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申请类别(分为联合、一般、西部博士)、申请题目报科研处宋芳萍同志处,逾期不再受理。
2. 初步定于9月12日中心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审,确定评审结果后报兰州分院,并参加9月25日的评审答辩。
三、需了解“西部之光”计划有关政策的,请在中科院人事教育局网(http://www.pe.cas.cn/-办事指南-人才处-“西部之光”操作指南)中查询。有关表格请从操作指南中下载。
科研计划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