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各职能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1〕87号)及中科院计字〔2012〕42 号文件要求,从2012年6月开始编报批量采购计划表(月报),并严格按批量采购计划表(月报)执行。此项工作由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即财务室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文件要求:从2012年6月开始,各单位应按月编报下月的批量采购计划。各单位应将职能管理部门(含后勤、服务部门等)所需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纳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科研人员所需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在批量集中采购周期及统一配置标准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应纳入批量集中采购。批量采购计划表(月报)上报的设备,不再按协议供货程序采购,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按月组织批量采购,各单位要认真填报批量采购计划表(月报),确保采购内容的准确性,一经上报要严格执行。
根据上述要求,现将我单位此项工作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说明:
一、各管理部门如需购置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必须选择配置参考里现有的机型,提前向财务室报送购置计划,于当月月底前报送下月的购置需求,经由财务室汇总上报,通过采购中心组织招标进行批量采购。
二、科研人员购置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的,如果基本配置参考现有的机型能够满足科研需要,也应纳入批量采购,按月提前报送下月采购计划;如果基本配置参考提供的机型不能满足科研需要,仍按原程序办理政府采购,但是在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之前必须明确说明不能满足科研需要的具体原因,否则采购申请将不予批准。
附件:1、中国科学院的品目采购配置参考列表(见内网)
2、打印机/台式机批量采购采购申请表(见内网)
财务室
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