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节假日规定,现将中心2012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9日(周日)至5月1日(周二,劳动节)放假公休,共3天,4月28日(周六)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请各研究室及职能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注意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切实防止事故发生,确保节日安全。
祝大家劳动节快乐!
综合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