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科研、管理人员:
我们参照北京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近期制定和执行的有关差旅、会议、劳务和器材管理办法,起草了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相关制度,并已于2011年12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征求了意见。现结合2012年3月兰州分院对中心经济责任和科研项目审计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使中心的制度建设更加完善,经中心领导批准,我们对“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四个制度进行公示(四个管理办法请进入中心内网查阅),请将您的修改意见于4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我们,我们将尽快完成有关文件修订程序。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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