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心工作实际,2012年中心春节放假安排如下:
1月22日(周日,除夕)至2月6日放假,2月7日(周二,正月十六)起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请各研究室及职能处室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注意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切实防止事故发生,确保节日安全。
祝大家春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