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各职能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7〕207号)等文件精神及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现状,经研究决定进行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晋升聘用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原则与类别
本次正高级专业技术晋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组织答辩,竞争上岗,择优聘用。晋升聘用类别包括科研系列与支撑系列(含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及出版系列)。
二、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科发人教字〔2007〕207号文)中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和《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关于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应聘条件和聘用办法的补充规定(暂行)》(科兰地人发〔2011〕7号)中规定的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体为:
1.研究员为学科带头人,应对本研究领域有深入的理解,须有较强的野外工作经验或实验室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学风端正,并能与同事精诚合作。
2.1991年(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满5年的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科研工作经历和指导研究生的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合格。
4.具有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期间主持的科研项目经费累计不低于100万元。
5.要有较突出的科研成果,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3篇以上(含3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EI或4篇CSCD论文可折算为1篇SCI;奖励和专利按中心规定的标准也可折算)。
6.支撑岗位基本条件在学历和现岗位任职时间等方面与研究系列相同;在研究成果、研究经费或其他收入等方面的要求由中心学术委员会投票决定。
任职年限及其它任职条件,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7〕20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本次中心正高级岗位晋升聘用的第一阶段(个人申报)、第二阶段(汇总审核)、第三阶段(资格初审)工作由中心在兰州组织进行;第四阶段(资格答辩)和第五阶段(岗位答辩)工作由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在北京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个人申报):应聘人员在2011年11月25日前向综合办公室提交应聘材料:
1.《岗位应聘表》(附件1或2)、《岗位晋升审批表》(附件3或4)一式20份(其中一份签字原件存档用,要求必须A4纸双面打印,并用铅笔在右上角注明“原件”)、《应聘人员情况明细表》(附件5)电子版;
2.论文目录、及首页复印件一式2份;
3.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
第二阶段(汇总审核):纸质材料由中心综合办公室和科研计划处汇总并资格审查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提交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研究员会议”进行初审;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核应聘者任职年限、学位学历信息,科研计划处负责审核应聘者科研成果(论文及专利)、课题经费等信息,过期不再受理。
第三阶段(资格初审):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研究员会议”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参加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的资格答辩。
第四阶段(资格答辩):应聘人员经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研究员会议”资格初审合格后,还需在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上做1-2项独立完成的重要研究成果的报告。报告的要点包括选择该研究的背景和原因、研究进展、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每人报告时间15分钟,质疑10分钟,答辩时间待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确定后由中心综合办公室另行通知。
地质地球所学术委员会根据应聘人的学术报告,确定应聘正高级岗位正式候选人,并提交由所内外专家组成的招聘委员会,参加岗位招聘答辩。
第五阶段(岗位答辩):岗位招聘答辩时间暂定于12月下旬,答辩的人员和时间等具体事宜由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人事处另行通知。
四、请应聘人按地质地球所的初定时间准备答辩,答辩的人员和时间等具体事宜待地质地球所确定后由综合办公室另行通知。
联系人:吕鹏纲、金健
电 话:4960909、4960813
附件:1.《科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应聘表(晋岗)》
2.《支撑系列正高级技术人员岗位应聘表(晋岗)》
3.《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科研系统岗位晋升审批表》
4.《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支撑系统岗位晋升审批表》
5.《应聘人员情况明细表》
6.《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关于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应聘条件和聘用办法的补充规定(暂行)》
7.《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科发人教字〔2007〕207号附件2)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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