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2009年春节放假调休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放假时间为:2009年1月25日—2月9日放假,共16天。2月10日(正月十六)正式上班。
二、春节期间值班及安全保卫工作事项详见综合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请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中心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
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
中心安全保卫值班电话:0931-4960810
综合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