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有关部门通知,2008年中秋节9月13日—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请各部门放假期间安排好值班,外出人员注意安全。
祝大家节日愉快!
综合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