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李 靖、苏 龙、吴应琴、常 江、王亚东、刘 艳、曹春辉
秘书:斯贵才
技术委员会职责
1.执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及相关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
2. 负责技术作业指导文件、技术记录表格、第三层文件的批准及相关体系文件的审核;
3. 负责新开展项目的提出、论证审批工作;
4. 组织有关人员解决检测活动中的技术问题,并保证资源的提供;
5. 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
6. 审批年度质量监控计划、参加能力验证计划与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7. 审批期间核查计划、方案、作业指导书及不确定度报告;
8. 制订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方案,并负责规划措施的论证和审定工作;
9. 负责检验人员技术能力和水平及其资格的确认;
10. 负责环境设施的配置、改造或维修报告的审批;
11. 批准允许偏离的申请,批准仪器设备量值溯源计划,批准标准物质报废申请;
12. 主持选择合格的分包方,审批分包方评审结论和合格分包方名册;
13. 审核供应品和服务采购申请中的技术内容;
14. 主持不符合工作的评价;
15. 审批仪器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确保量值溯源。